此次严厉查处“两非”专项行动从2008年6月中旬开始到2008年12月底结束,历时半年,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天(2008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市政府发布严厉查处“两非”通告,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要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标语、口号、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新闻媒体要通过专栏、专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市及各县、区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接受群众举报。
(二)集中查处阶段,时间为5个月(2008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认真开展“两非”违法案件清理排查工作。市直及各县、区要对照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和对象,组织基层组织认真排查“两非”案件线索,对清理出的案件线索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宗填写排查表,不得瞒报漏报。各县、区排查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严厉查处“两非”工作领导小组。
从快从重处理“两非”案件。市直及各县、区政府要集中力量对本地存在的各类土地违法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和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清理、边整改、边规范。对清查出的重大典型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立案查处。对正在发生或正在实施的“两非”土地违法案件,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严重影响规划和现行的违法建设,坚决依法拆除。同时,从严从重查处“两非”案件涉及到的党员干部,凡涉及到党员干部的要公开曝光。市直及各县、区公开处理曝光的典型案件不得少于3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个月(200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严厉查处“两非”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市直及各县、区政府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和防范机制。各县、区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各项统计报表于2008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对各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严厉查处“两非”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政府和亳州经济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抽调专门人员,安排专项经费,集中办公,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本地的专项行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