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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工作服务农村五件实事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工作服务农村五件实事的通知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苏价综[2003]374号)


各市物价局及常熟市物价局:
  省政府提出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改水任务,基本完成农村草危房改造、农村乡村道路建设和改造,基本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整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以下称农村五件实事)。做好农村五件实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农民谋利益,为农业谋发展,为农村谋稳定的重要决策,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今年7月各市物价局长座谈会上,省物价局就如何服务农村五件实事作了部署,各级价格部门把服务五件实事摆上价格工作的突出位置,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进一步服务好农村五件实事工作,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村改水价费管理,建立有利于农村自来水市场化运作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农村改水材料价格管理,对农民只能收取入户材料成本费,收费材料为入户线以下的设施(包括水表及表后管道、龙头等),具体成本费由各县(区)价格部门从紧核定。根据我省水价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按照补偿合理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严格核定农村自来水价格。既使水厂投资合理回报,促进农村水厂市场化经营,又要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保护农民的利益。
  二、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和道路建设收费政策。对苏北列入草危房改造规划的农户免收城乡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费、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工本费、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工本费、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建制镇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对没有享受资金补助的草危房改造农户,为鼓励其自行改造,在今后3年内减免其建房有关规费。严格收费管理规定,在农村危房改造和道路建设过程中,各地只能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一律不得出台增加收费负担的政策措施。坚决禁止以危房改造、修路为名,强行向农民收取费用。
  三、加强农村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积极探索降低农民医药费用的办法,将药品招标采购办法延伸到乡镇医院。规范农村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减轻农民看病用药负担。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年内没有发生补助的参保人员,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常规体检。加强调研,配合有关部门,合理测定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标准,提高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涉农价费管理。进一步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做好农村五项实事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业结构调整。一是积极促进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加大对种子行业发展的价格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农作物种子优质优价政策,促进品种创新。二是落实对龙头企业的价格和收费扶持政策。加强对龙头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推进龙头企业引领农业产业升级。对涉及各类市场的收费进行认真清理,积极实施扎口收费制度,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三是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巩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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