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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马郦城一期B区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马郦城一期B区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宁价房核字[2003]第32号)


南京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住宅商品房价格的请示(郦城字[2003]第16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金马郦城项目位于建邺区兴隆街道河西新区M地块,其一期B区总建筑面积101012.22㎡,其中可售商品房面积74098.59㎡,作为公共配套的车库、自行车库面积为26913.63㎡。
  二、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5490元/㎡(按建筑面积)。
  三、住宅楼层、朝向差价率由你公司按“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应当为零”的原则确定。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外不得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销售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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