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人和街13号商品住宅价格的批复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宁价房核字[2003]第31号)
南京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人和街13号住宅商品房面积2468㎡,基准价格为6550元/㎡(按建筑面积)。
二、住宅差价率按“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应当等于零”的原则确定。
三、商品住宅销售时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价格之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销售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