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自治区政府加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意见


  1.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小学入学率达到 99.5%,城镇初中入学率达到99%以上,农村初中入学率达到98%以上;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城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农村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全市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杜绝青少年(15岁-24岁)新文盲的产生,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2%以内。根据包头市《“两基”工作手册》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档案保证义务教育档案建设的连续性。

  2.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应当接收具有普通教育接受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继续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指导中心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计划,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和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的特殊岗位补助津贴,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

  3.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和高中教育。“十一五”末,各苏木乡镇必须办好一所中心幼儿园,使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各旗县区所在地的镇要办好公办幼儿园,并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使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要在全市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进一步加强高中建设与管理,适度发展普通高中,“十一五”末,建成自治区示范性高中12所,包头市级示范高中15所。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加大职业中等教育结构调整的力度,使我市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4.继续做好“防流控辍”工作,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动员组织本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及时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流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使未按规定入学和辍学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送其入学或复学。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档案资料的微机化管理。各中小学要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宣传工作,要继续执行“三访问、二报告、一递交”制度。市教育局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情况进行监控,继续实行“月报告”制度,每学期始、末分别通报一次学生辍学情况。

  5.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德育工作要以养成教育为主,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校要把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首位,落实到各科教学和各项活动中,寓德育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充分发挥班集体、少先队、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活动。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德育工作,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各地区抓紧建立社区教育网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按照“分级规划、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快基地建设,拓宽德育工作途径。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