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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香榭里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香榭里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四年一月六日 宁价房物字[2004]002号)
南京和平物业管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香榭里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因目前香榭里小区尚不具备收费等级评审条件,经研究,同意香榭里小区住宅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宁价房物字[2002]073号文件试行至200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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