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收取学生接送费的批复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宁价费[2003]465号)
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
你校《关于收取学生接送费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你校离市区较远,为保证学生准时上学和放学并确保途中安全,对部分学生实行接送,并同车配有专职保安和接送教师,经研究,现对你校收取学生接送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坚持学生自愿乘车原则,学校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统一乘车。
二、交通费实行单独核算。收取学生接送费标准,由你校根据不同交通线路,在实际支付费用范围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