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全市广大妇女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通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升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一是开掘宣传教育资源,丰富妇女教育活动内容。要充分发挥妇女学校、家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文化中心户等妇女教育阵地的载体作用,举办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等活动,用生动活泼、潜移默化的形式,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要将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到“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活动载体中,宣传“以辛勤劳动为荣”、“以艰苦创业为荣”、“以诚实守信为荣”,努力提高“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的社会覆盖面,激发广大城乡妇女创新、创业、创优的热情,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
  二是宣传表彰妇女先进人物,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妇联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意挖掘、选树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广泛群众基础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激励和带动广大妇女群众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积极宣传妇女和家庭中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积极宣传街道、社区等基层妇联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和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物、网络等媒体,以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特点与需求的宣传教育形式,开辟专栏、专题,积极宣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意义、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并转化为指导行动的规范,为推动全社会形成荣辱分明、正气昂扬、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做出贡献。
  三、拓展载体,有机结合,增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结合文明家庭的创建,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贯穿到家庭文明创建的各个环节中去。各级妇联要从家庭的视角去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领域的工作优势,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和谐家庭及开展家庭美德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倡扬“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围绕“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群众性学习、文体、道德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家庭的综合素质、生活质量、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要根据城乡、区域和不同层次家庭的需求,将荣辱观的教育与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家庭助廉教育、美德在农家、文明楼等创建、评比、表彰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文明立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尊老爱幼,使“八荣八耻”的具体要求深入千家万户,并成为广大家庭成员的自觉行为,推动和谐家庭建设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相互融合与促进。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