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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全市广大妇女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通知

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全市广大妇女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通知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宁妇发[2006]17号)


各区县妇联、市级机关妇工委: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在新形势下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在全国广大妇女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工作实际,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没有思想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和社会顺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妇女占人口的半数,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在广大妇女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对于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荣辱观至关重要。妇联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全市广大妇联干部不仅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而且要把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妇女自觉坚持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新时期妇联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及时组织广大妇女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在全市广大妇女及其家庭中牢固树立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新型荣辱意识,培养造就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的时代新女性,为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南京”、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实现“十一五”规划提供重要的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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