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保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
(二○○四年二月六日 宁妇发[2004]7号)
各区县妇联:
为了认真贯彻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要在全省广泛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活动”的指示精神,根据省妇联、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届“万家学法”读书活动的通知》要求,省妇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竞答活动”。为配合省妇联工作,现将此项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宣传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遵守法律、尊重妇女的自觉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打造“平安南京”奠定群众基础。
二、活动形式:
1、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律常识问答》读本。2003年5月,市妇联下发了1万册《妇女权益保护法律常识问答》,各区县妇联在广大妇女群众中精心组织开展了学法读书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填写“保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问卷”。为进一步推动学法活动的深入,我们将省妇联、省司法厅联合专家统一编写的“保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问卷”下发至各区县,请区县妇联以妇女为主体,以家庭为依托,组织广大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开展保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竞答活动。
3、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2004年“三八”妇女节期间,我们将与13个区县联动开展以“宣传法律知识、服务妇女群众、促进男女平等”为主题的广场咨询和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普法资料,掀起新一轮学法用法的高潮。
4、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今年将以区县、街道和社区的妇联干部为对象,举办两期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培训,让广大的妇联干部更好地帮助妇女群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要求:
1、下发“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问卷”10万份至各区县。各区县接到问卷后,应确保立即下发到基层广大群众手中。如下发问卷份数不够,可复制印发。
2、各区县要充分利用送法下乡、进社区等有利时机,通过组织宣讲试卷、讨论试卷、组织妇女和家庭成员集中答卷等有效形式,把答卷的过程变为学习法律、领会法律、掌握法律的过程,提高活动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