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兆林 贵州省人民医院院长
王小林 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
牛义民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
杨正伟 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严 伦 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
罗 实 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李光毅 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吴小平 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
阮中健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张玉琼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处长
刘志远 省卫生厅科教处负责人
黄维中 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王 燕 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中国 省卫生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王永强 省卫生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徐敬菊 省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童亦滨 省卫生厅应急办主任
钱铭德 省卫生厅农村处副处长
严 刚 省卫生信息中心副主任
杨晓霖 省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朱广旗 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
凌湘柱 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长
曾 敏 省血液中心党委书记
邓小林 省临检中心主任
朱光成 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征明副厅长任办公室主任,李光毅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分工:
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全省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部署、组织;
省卫生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卫生标准宣传贯彻活动新闻报道、后勤保障等;
省卫生厅各相关处室:负责与各处室业务工作相关的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具体落实;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负责与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相关的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具体落实;
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相关的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具体落实。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也要相应地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制。
三、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卫生标准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借新的卫生标准颁布之际,开展对卫生执法人员、卫生检测人员、卫生检验人员以及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的宣传贯彻培训。要重点加强对卫生执法、检测、检验人员的业务培训,以确保卫生标准的正确贯彻执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除要对本单位专业人员加强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卫生标准的培训力度外,还应承担对各市(州、地)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标准学习的师资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