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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卫生标准与卫生政策、卫生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卫生工作规范化管理体系,是我国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行政执法的基础,也是各类卫生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依法管理和卫生管理相对人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技术依据。建国以来,我国已发布实施了1800余项卫生标准,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推动卫生标准全面、正确实施,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卫生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卫生标准宣传贯彻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标准宣传工作的通知》(卫政法发〔2006〕274号)精神,现作出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对宣传贯彻卫生标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宣传贯彻卫生标准是积极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地、各单位要把宣传贯彻卫生标准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实抓好、抓实。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为认真做好我省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省卫生厅决定成立贵州省卫生标准宣传贯彻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贵州省卫生标准宣传贯彻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何崇远 贵州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
  周惠明 贵州省卫生厅副厅长

  杨克勤 贵州省卫生厅副厅长

  朱征明 贵州省卫生厅副厅长

  花继明 贵州省卫生厅副厅长

  何 美 贵州省卫生厅机关党委书记

  邵千里 中共贵州省纪委驻省卫生厅纪检组长

  成 员:
  王蓓蓓 贵州省卫生厅助理巡视员

  郭玉玲 贵州省卫生厅助理巡视员

  秦少先 贵州省卫生厅助理巡视员

  何德昌 贵州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党委书记

  黎 明 贵州省疾病控制中心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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