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城花园物业管理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二○○四年四月六日 宁价房物字[2004]022号)
南京通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城花园物业管理收费变更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对金城花园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时仍按宁价房物级字[2002]00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执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公共服务费指导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为:带电梯多层住宅0.4元,其他多层住宅0.35元。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为:小汽车室内停车200元(购车位者减半收取),地面停车位停车为120元;有专人看管的封闭式共用车库,自行车5元,助力车10元,摩托车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