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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关于2005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

  ①申报人员若有伪造学历、奖励证书,谎报、剽窃教学科研成果,以不正当的手段拉拢贿赂评审组织成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错误行为,由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撤销其所评审的任职资格和所聘任的职务,并且3年之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②各单位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要层层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若有材料弄虚作假的,追究材料审核人责任,并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③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成员,在评审工作中应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打击报复他人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给以相应行政处分。
  评审结束后,市职称办对通过人员以通知书的格式交由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申报材料的要求
  各区县教育局及直属学校(单位)应在对申报材料逐个审核清楚的基础上,按统一规范装订成册。今年申报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使用省人事厅印制的《评审申报表》和我局新印制的送审材料袋及封面。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申报表》及送审材料袋上的“学科代码”、“地区代码”等栏目按我局统一要求填写(“‘学科代码’、‘地区代码’一览表”附后),“编号”一栏由市教育局职称办统一编排。
  今年我市的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继续使用省职称办制作的《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软件》,各区、县在上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汇总名册”的同时,还应上报数据软盘。
  六、今年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职称办的要求,今年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放在七月下旬进行。
  六月三十日前各区县教育局和委托市评审的单位必须将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报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后(连同花名册、数据软盘)送我局职称办(地点:北京东路26号208室)。直属学校(单位)在六月二十五日前将推荐晋升人员材料报局职称办(地点:同上),由市局职称办集中送市职称办审核。
  直属学校(单位)推荐晋升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的时间和高级的同步进行,各区县教育局推荐晋升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的时间由各区县参照上述进度安排。
  附件一: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2005年专业面试(答辩)工作意见
  附件二: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地区代码”、“学科代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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