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面试(答辩)的对象、范围和要求见附件一。
破格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有关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组织专业面试(答辩),专业面试(答辩)的范围和要求由有关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参照附件一的规定自行制定。
11、关于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长期在中小学工作(到1994年底教龄达20年以上),因工作需要调入教师进修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以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2、市及各区县教育局的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勤工俭学办、校办企业等机构的有关人员评聘中小学教师职务,根据省人事厅规定,继续采取以下过渡办法:
①对已经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可继续保留;
②曾担任中小学教学工作并已评聘了中小学教师职务、1997年6月底前调入上述机构工作的人员,可继续申报高一级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中学教师中级职务承担教学工作年限需在5年以上,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承担教学工作年限需在10年以上。
从事成人教育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原则参照本文规定办理。申报工作原则上按属地或隶属关系在所属区县进行。
(二)对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今年作以下补充:
1、关于离退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范围
①凡符合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教师,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离、退休教师所取得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其改变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②对2004年底未达到离退休年龄的教师及按有关文件规定正式批准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可以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后,在当年按法定退休的可以按新晋升的专业技术资格调整退休工资基数。
2、关于对有偿家教实行一票否决的问题
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要自觉地以“三要八不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岗位职责,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校外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教学班等有偿家教的教师,在其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实行“一票否决”。
凡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应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第十一项“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第八条“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的情况”中,对本人有无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作出说明。学校应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第十三项“群众测评及组织意见”和《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单位综合评语”中,对申报人员有无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写出鉴定意见。并在送审前的公示中广泛征求全校教师、学生及有关家长的意见;对发现有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学校要进行核查,对情况属实者,将取消其申报教师专业技术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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