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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关于2005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

  5、关于职称外语考试问题
  根据宁职称办[2002]3号文件规定:1963年(含)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在乡镇单位工作的除外)在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均须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中学外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需按降一个档次考第二外语或提高一个档次(高级职称为A级外语)考所教语种,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需提高一个档次考所教语种。
  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按中学教师的职称外语要求。
  6、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问题
  1956年(含)以前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并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结业证书。
  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试职称计算机考试(考核)。
  7、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问题
  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的基本功。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通过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二级乙等),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8、关于教学基本功规定执行问题
  鉴于教学基本功的考核工作尚未在全市范围开展,所以今年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教学基本功的规定暂不实行。
  9、关于确定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办法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按《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办理聘任手续。
  根据宁职称字[2002]3号文件的规定,对于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实行评审后,凡中专以下毕业学历初定“员”级资格后需晋升“助理”级资格的人员,以及少数不符合初定初级专业技术的人员实行“以考代评”,由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系列组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确定其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其报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应具备相应种类或高一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
  10、关于专业面试(答辩)
  根据市职称办规定,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破格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专业面试(答辩)。
  为了完善“考试、考核、答辩、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机制,保证评审的质量,今年要继续组织好市高评委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业面试(答辩),全面、客观地了解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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