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与预防性病艾滋病指导纲要》的通知
(宁教体[2004]38号)
各区县教育局,市教研室、市职教教研室、市教科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直属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落实《基础教育改革纲要》和《中学德育大纲》、《小学德育纲要》要求,积极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现将《南京市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与预防性病艾滋病指导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转发给所属学校,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南京市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与预防性病艾滋病指导纲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前社会、家庭、学校普遍关注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与预防性病艾滋病教育,实施对青少年进行性健康教育与预防性病艾滋病教育,不仅关系到一代人的健康成长,而且也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和中华民族的兴衰。
为了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基础教育改革纲要》和《中学德育大纲》、《小学德育纲要》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科学务实”的态度,积极预防青少年性过失、性犯罪行为的发生以及性诱惑、性侵犯对他们的伤害,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自我控制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懂得自尊、自爱、自强,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公民道德体系建设,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特制定此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