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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亚东花园城仙鹤山庄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仙鹤山庄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发布日期:2004年4月20日 实施日期:2004年4月20日)停止执行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亚东花园城仙鹤山庄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的批复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宁价房物级字[2001]019号)


南京亚东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仙鹤山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性收费等级评定申请》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仙鹤山庄的公寓区,评定为三级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等级,别墅区评定为四级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等级。收费标准以建筑面积计, 多层公寓为0.50元/平方米.月, 双联别墅为2.4元/平方米.月,单体别墅为3.00元/平方米.月: 仙鹤山庄营业用房为 1.00元/平方米.月。区域内小汽车地面停车,停车管理服务费为 150元/车两.月。 本批复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两年,原宁价房物字[2000]25号、 宁价房物字[2000]075号文件同时废止。执行期满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等级复审,逾期不办的,此《批复》作废,将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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