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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四、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
  落实《意见》,重点要抓好队伍建设。班主任作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的主力军,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以及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建立班主任择优上岗制: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建立班主任激励机制:今后全市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要提高班主任待遇,学校在制定二次分配政策时要向班主任、特别是较长时间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倾斜;要建立班主任培训制度:今后所有新任班主任,都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中学新任班主任的培训由市里负责,小学新任班主任培训由区县负责。今后每五年班主任要进行轮训,轮训工作主要通过教师的校本培训来完成。要完善班主任制度:编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制定班主任培训规程,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和研讨会(隔年一次)。
  落实《意见》,重点要抓好德育评价工作。要坚持平时指导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书面材料与实地考察相结合、一般性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学校德育工作评估与学校全面管理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克服“一手软一手硬”,努力形成“全面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教育教学环境。
  五、加强教育基地建设,重视社会实践
  要根据知行统一的原则,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强化社会实践环节,做到时间、内容、操作手段上的“三落实”。
  要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在2-3年内,每个区县至少要建立一所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要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在3年内,每个区县至少要有一所青少年活动中心。
  要加强南京市工读学校的管理,提高工读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切实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在充分调查分析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制定学习贯彻《意见》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请于4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宣德处。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83639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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