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宁教[2004]12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
最近,中共中央、
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新时期指导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纲领性文献,必然对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产生巨大的推进作用和深远的影响。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学习贯彻
《意见》精神通知如下:
一、学习
《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败的一件大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增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全市教育系统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和教师学习
《意见》,切实提高广大干部、教师对
《意见》的认识,真正理解、消化
《意见》精神,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首和注重实效的观点,把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的思想统一到
《意见》精神上来。
二、贯彻
《意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贯彻
《意见》,重点要抓领导干部和全体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落实。校长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德育工作的各项措施任务。每一位教师是思想道德教育的示范者和传播者,要牢固树立“学为人师,行为规范”的观念,以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和影响学生。要继续大力加强师德建设。今年市教育局将根据《南京市师德建设评比办法》,对区县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进行师德建设评估并继续开展评选第四届市“师德标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