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清理的范围是所有与行政许可有关的现行有效的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包含以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目标是保证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与《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相符合。
4、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全市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范围是本市现行各类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机构、团体、组织、事业单位等。清理的目标是确保与《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相符合。
三、掌握清理工作的标准,认真细致地作好清理工作
1、明确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它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确认民事财产权利、确认民事关系的行为,不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不属于行政许可。
二是,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内部的管理行为,如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
三是,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无申请即无许可。
四是,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取得行政许可,表明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依法从事有关活动。
2、掌握这次清理工作的具体标准
对于这次清理工作省、市人大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发了统一的清理标准,市人大关于《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标准》有32条,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法有关问题解答》有36条,内容十分具体,需要大家认真学习,仔细消化,根据这些精神和原则,认真做好本处室、本单位的清理工作。总的要求是:
(1)在文件清理工作中,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一进行排查,分别处理:
①属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予以取消。确需继续实施的,要及时研究并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方可实施;
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的清理进程和清理结果,分别具体情况适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