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车假期管理的通知
(宁教规划[2004]5号)
各有关区县教育局:
寒假即将来临,为加强我市农村中小学校车假期管理,切实落实校车安全工作,确保开学后校车能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现对校车假期管理重申如下规定。
一、校车在学生放假期间实行停用保养
学生放假期间,校车一律停止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须书面报告区县教育局,经批准方可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校车派作他用。校车在停用期间,要做好冬季正常保养与维护。保持校车的清洁美观,开学前要对校车进行消毒清洁,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二、校车驾驶人员的管理
校车停止运行期间,要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小结、评估,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提前安排,切实落实开学后驾驶人员,保证校车在开学后能正常行驶。
三、加强校车的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