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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查工作的意见

  (二)认真做好市长电子信箱邮件和局长电子信箱邮件的办理工作。对市政府办公厅发来的市长电子信箱邮件和局长电子信箱邮件,由办公室分管督查工作的主任根据电子邮件内容阅呈(批)给局领导或有关处室,有关处室根据要求做好回复。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来信来访反映重大问题的督查,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健全制度,改进方法
  教育督查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要建立制度,规范程序,改进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一)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要根据市有关督查工作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县、本学校(单位)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查工作的任务、原则、程序及要求,建立请示报告、情况反馈、检查通报、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努力把教育督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市教育局(教育工委)督查工作要求,狠抓落实,认真完成各项教育督查任务。
  (二)规范督查工作程序。第一,收到上级督查事项或教育局(教育工委)确定的督查事项,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按领导批示要求下达督查任务,提出督查要求。第二,各处室、单位接到督查通知后,要及时进行督查。对涉及多个处室的督查任务,主办和协办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督查任务。第三,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专题报告或一事一报,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要经领导审签后上报。机关各处室由处室负责人阅签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呈教育局(教育工委)领导。对需要向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反馈办理结果的督查事项,经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市教育局(教育工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发,以市教育局(教育工委)名义上报。第四,办公室要对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按文书处理的规范要求保存和管理。
  (三)改进督查工作方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找准问题关键,及时提出建议,推动决策落实。要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应及时掌握动态,求真务实,注重质量,推进工作。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教育督查工作不仅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重要的管理环节和领导方法。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督查工作情况汇报,对督查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市教育局(教育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教育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督查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共同抓好落实。办公室明确一名主任分管督查工作,并明确具体承办人员。各处室要及时、高效地做好督查工作,办公室要加强与处室的工作联系,适时催办,确保各项督查任务的完成。督查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年度考核目标之中。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单位)也要把督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能,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督查工作,并确定一名同志具体承办,切实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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