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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系统2004年依法治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教育行政机关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努力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5、制定并实施《南京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手册》,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强化教育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
  6、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6月底将公示全市认定的行政许可项目。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上半年我局将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行政许可依据进行认真的清理,努力作到全面、准确、规范。
  7、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在全面加强教育行政管理的同时,要针对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今年的重点是开展民办教育现状的调研和检查,以及治理教育乱收费。
  8、积极推进教育政务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共参与度。要继续加强南京市教育局政务公示网建设,通过政务公示网、《南京教育》政务公示栏以及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其他方式,及时公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教育招生、收费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公示教育局工作动态,及时公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断改进机关的工作和作风。
  9、认真做好教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教师申诉等工作,为机关、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依法治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0、完善“一校一章程”,狠抓质量与管理。要根据《学校章程》抓紧制定和修改其它配套制度,尽快建立健全学校的制度体系,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依法治校各项要求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
  11、坚持校务公开制度,促进校内民主和监督。对学校的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12、抓好依法治校试点区(校)的试点工作,推动全市依法治校整体水平的提高。试点区(校)要根据《关于推进南京市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宁教法规[2003]4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为全市依法治校工作创造宝贵经验。要加强对试点区(校)工作的指导,加强学习和交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完善全市依法治校工作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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