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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美术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美术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宁价费[2004]142号)
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
你校《关于准予收取美术专业培养费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你校美术班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并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学校聘请南艺、东大等院校的专家教授任教,用于美术教育的硬件投入较大,经研究,同意你校向美术班学生收取美术培养费。其中高一、高二以及高三第一学期,每生每学期400元,高三第二学期每生3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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