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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05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05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的通知
(二○○五年三月二日 宁委发[2005]14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2005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印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抓紧对目标进行分解。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南京市2005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

  2005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创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为目标,以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十运盛会为重点,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以人为本,凝心聚力,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整体素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强化理论武装工作。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做好全市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举办市管领导干部理论学习高层报告会、专题研讨班、学习论坛,开展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学习调研、做形势政策报告等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激励机制,研究制定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测试制度和市管领导干部学习档案和学分管理制度。组织对县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基层党校校长进行培训,做好全市党员轮训和农村党员、干部冬训工作,确保理论武装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理论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开辟市属新闻媒体理论专栏(专版),进一步加强党委宣传部门与新闻媒体间的沟通和交流。举办“创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以及“构建和谐南京”理论研讨会,办好“南京发展高层论坛”,推出一批研究成果,表彰一批理论学习先进个人。成立南京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和指导。
  2、深化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市民参与工程”,包括市民论坛、市民学堂、市民参观、市民实践、市民欣赏、市民议事、市民旁听、市民听证、市民监督、市民楷模等,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整改的力度,不断提高创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做好迎查的各项相关准备工作,力争进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修订《南京市文明行业管理办法》、《南京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等,制定考核细则,量化考评。出台《南京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试行),开展首届文明城区评选活动。切实加强湖南路、新街口,中央门、夫子庙、火车站、奥体中心等重点地区的创建工作。创建5个省级绿色人居环境社区,4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10个市级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争取进入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的行列。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围绕建设文明新农村,继续抓好郊县“城乡携手,共建文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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