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万科金色家园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四年五月十日 宁价房物字[2004]039号)
上海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京万科金色家园前期物业管理收费延期的报告》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因目前南京万科金色家园小区尚不具备收费等级评审条件,经研究,同意南京万科金色家园小区住宅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宁价房物字[2003]027号文件试行,试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合同期满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