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高淳县德圣中学等五所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宁价费[2004]167号)
高淳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高淳县德圣中学等五所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高政价[2004]第026号)收悉。根据对高淳县德圣中学、高淳县求知中学、高淳县淳辉高级中学、高淳县实验学校及高淳县求真小学办学成本的测算情况,经研究,现对以上五所学校的收费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高淳县德圣中学的收费标准今年不作调整,仍按宁价费[2003]198号文规定的标准收费。
二、同意高淳县淳辉高级中学学费每生每学期2500元的标准转为正式标准。
三、核定高淳县实验学校学费正式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20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500元。
四、调整高淳县求知中学、高淳县求真小学学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