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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地区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学校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工作实行长效管理的通知

  附件:
  1、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实行长效管理的通知》(略)
  2、省教育厅《江苏省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略)
  3、南京地区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关于贯彻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防治组〈关于做好流动性经商务工人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实施意见》(略)
  4、《学校卫生人员职责》

  附件4:
  《学校卫生人员职责》

  学校卫生人员应在校长的领导下,并作为学校体育卫生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为全体学生服务。接受上级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培训与业务指导,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并履行下述职责:
  一、负责学生的健康体检,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统计分析、评价反馈等工作;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和发育水平,提出干预措施,为学校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开展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多发病、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协助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三、结合相关卫生宣传日、周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做好学生卫生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学生红十字会员活动;协助学校向家长进行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健康教育、女教师的健康保护和教职工体检的组织工作。
  四、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及一般外伤的应急治疗救护或转诊工作。
  五、协助学校各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饮食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
  六、配合社区开展卫生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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