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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科技局、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加强和发展全市中小学科学技术普及教育的意见

  3、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落实中小学科技教育教学和科普活动。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纲要》,按照《纲要》中的内容与目标要求,为教师开展科技教育教学提供学习资源、活动材料、多媒体资料等。学校科技教育要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价值及科学行为习惯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落实。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开足、开齐、上好科技教育相关课程,在教学工作中要注重培养中小学生对科技的兴趣和爱好,将培养中小学生科技素质和创造力作为科技教育活动的总目标,将其融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并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各中小学校要结合课程改革以及“研究性学习”、“做中学”等活动,加大科技教育的校本课程、校本教材、实验室的开发利用,做到科技活动课的师资、教材、时间、场地、设施五落实。要将科技活动、兴趣小组与班队活动、实践活动有机地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采、富于创造性的科技活动,定期举办“科普周”、“爱鸟周”、“创造节”、“6.5世界环保日”、参观大学实验室和科普展览等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科技活动。积极开展创建科技特色学校工作,发挥其实验、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4、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培养培训工作的有效途径与方法,把科技教育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定期组织分管干部和科技教师开展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技意识、科技知识、动手能力和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的能力。
  各级科技部门、环保部门、社会团体要积极采取措施,聘请一些科学家、专家、教授、科技工作者到学校进行科技专题讲座和培训,帮助科技教师提高科技素养和能力,以适应新时期中小学科技教育教学和科普活动的需要。要巩固和发展市、区县两级科技讲师团队伍,抓好科技辅导员协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培训科技教师和辅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方面的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科技部门、环保部门、社会团体、学校要重视和加强科技教育的教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科研的先导作用,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科技教育的新模式。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并完善科技教育教科研网络,加强对学校科技教育的业务指导,推广开展科技教育教学普及科普活动适用性强的活动模式和方案,指导科技教育教学及活动的开展,促进科技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和发展。
  5、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学校科技教育活动。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积极探索并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社会力量联动,共同推进学校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利用南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人才资源多的优势,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研(科技)场所、图书馆、高新技术企业的联系,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学校科普活动。组织开展学生与专家(院士)开展“手拉手”活动,聘请专家(院士)、市讲师团成员到学校进行科普知识的传授,通过开设讲座、辅导和培训,指导学校开展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创新大赛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营造一个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形成多方位、立体式的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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