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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科技局、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加强和发展全市中小学科学技术普及教育的意见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在学校开展科技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科技素质,是新世纪推进我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县、学校要把科技教育作为教育工作、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的位置,要配齐分管干部和科技教师,根据《纲要》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县、学校推进科技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加强对科技教育的领导和管理,把培养中小学生对科技的兴趣和爱好、增强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技素质,作为推进我市“科教兴市”战略,实现“富民强市”目标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推进《纲要》的实施。
  各中小学要确立科技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的意识,坚持以《决定》为指导,以《纲要》为行动指南,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在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同时,注重面向全体学生,坚持科技活动的广泛性、实践性和选择性。通过对学生科学态度、科学知识、科学方法以及科学能力、习惯等方面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
  2、健全组织管理网络,加强对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的管理。各区县教育局、科技局、宣传部、团委、环保局、社会团体要联合成立“学校科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学校科普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网络。还要在科技教育教学、基地建设、科普活动等方面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依法落实科技教育法规,使学校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工作步入依法治教的轨道。
  各区县教育局要明确一名领导和干部分管科技教育工作;区县教研室、少年宫要有专人负责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的研究、指导;学校校长、科技总辅导员和科技教师要认真组织实施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要把科技教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县、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考核目标。
  各级科技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普组织、科普队伍和科普阵地、设施等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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