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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

  (1)加强基础教育课程的综合性
  全市所有实施新课程方案的小学,在一、二年级设置“品德与生活”课程,三至六年级设置“品德与社会”和“科学”课程。
  小学“艺术”和初中“艺术”、“科学”、“历史和社会”等综合课程的设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决定。鼓励区县和学校从实际出发选择设置综合课程。
  (2)做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验和推广工作
  “综合实践活动”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实施新课程方案的小学三年级以上年级及初中要将“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程。具体步骤是:2002年秋季开始,我市在部分小学、初中进行开设“综合实践活动”的试点;2004年在面上推开。开展试点的学校,要把“研究性学习”作为重点,并对综合实践活动的多个领域进行统筹安排,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
  各区(县)、学校要抓好“校校通”工程的落实,加快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步伐;在农村初中阶段开设职业技术教育课程,试行绿色证书制度。
  (3)从素质教育的目标出发改革分科课程
  要努力把握语文、数学、外语等分科课程在课程理念、课程标准、课程功能和教学方式上的重大变化,以科学技术和社会文化的最新发展为背景,重视学科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促进学科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融合。
  (4)努力开发校本课程
  学校要在区(县)教育局的指导下,针对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结合学校的办学传统和优势,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自主开发或选用校本课程,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5、深化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课堂教学是课程改革的主要阵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学改革的领导和指导,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教学改革。要树立教学目标整体性、多元性的观念,不仅重视知识技能,更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要求,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要改变机械灌输的传统教学方式,给学生更多的讨论、交流、操作实验和探究的机会;建立民主平等、和谐互动、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和教学关系。
  要努力拓展教学空间,充分发挥班队集体和各种活动小组的育人功能,开展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活动,把教育教学活动与学生经验、社区生活结合起来,增强课程的实践性和开放性,提高课程的社会化水平,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的发展;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校园文化对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
  要坚持以教育科研为先导,积极开展以教师教育和教学改革为重点的研究和探索,结合课程改革抓好“小班化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做中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性学习”等一大批重点课题的研究,努力提高课程改革的科研水平,促进课程实施过程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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