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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

  3、形成体现《纲要》精神、具有南京市特色的地方课程和适应不同学校、学生需要的校本课程;
  4、构建符合《纲要》精神、促进学生发展、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学校课程实施的课程评价体系,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
  5、建立与课程改革精神相一致的符合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体系;
  6、形成适应课程改革要求的教师教育的有效机制。
  二、我市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阶段及其任务
  1、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01年9月-2002年8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区(县)课程改革的组织和领导机构;制定全市实施课程改革工作的方案,进行动员和部署;选择实验教材,确定任课教师;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抓好有关课程改革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创造课程改革的良好氛围。
  (2)启动阶段(2002年9月-2003年8月)
  2002年9月全市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所有学科、小学三年级的“科学”学科全部进入课程改革,执行新标准,使用新教材(小学以使用通过国家审定的苏教版教材为主,初中以使用通过国家审定的人教社编的教材为主)。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课程改革实践探索的研究和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抓好典型;继续抓好师资培训,重点是围绕实施课程改革对教师开展学科培训;确立并开展以课程改革为课题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在部分小学三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的试点;做好一年实施小结和第二批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强化课程改革工作正常运转的保障系统。
  (3)滚动发展阶段(2003年9月-2005年6月)
  2003年9月,全市小学一、二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的所有学科,小学三、四年级的科学学科进入课程改革实践。
  2004年9月-2005年8月,小学一、二、三年级、初中一、二、三年级的所有学科全部进入课程改革实践。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强化把课程目标和教材要求转化为实践性行为的研究和指导;突出抓好新开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和初二物理、初三化学的指导;开展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评价研究;继续抓好经验总结典型示范;继续抓好教师培训;继续开展课程改革的课题研究和教学研究;抓好课程改革年度总结。
  (4)总结推广阶段(2005年3月-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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