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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教育局 二○○二年五月十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是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积蓄未来国际竞争实力的战略措施。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结合我市基础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我市定于2002年秋季全面启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和《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积极、有效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决定》《纲要》的基本精神,做好课程改革实施和推广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南京基础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子女接受优质基础教育的需求。
  围绕《纲要》提出的六项改革目标,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强调规范、鼓励创新、形成特色、提高水平,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1、实施国家课程标准,促进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人员、校长和教师转变教育思想,确立现代课程观念,更新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形成一支能够胜任课程改革的教育行政人员、教研科研人员、校长和教师队伍;
  2、切实转变课程功能,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优化课程实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中、小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和个性的充分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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