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四·五”期间全市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基地3-5个;轮训法制教育副校长(辅导员)达100%;家长学校法制教育开课率达100%。积极开展教育法律专题宣传咨询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模拟少年法庭、学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2、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教育执法水平
依法行政不仅是依法治教的核心,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依法行政要立足于改进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决策和管理教育事务的方式和手段,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上下功夫。
(1)转变职能,推进教育行政机关工作法制化。
①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水平。
②建立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完善科学决策、行政管理的制度和机制。
③加强教育行政宏观管理,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对教育事务的行政性审批。
(2)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①完善责任制体系,层层分解职责。
A、完善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明确执法范围、掌握执法依据。
B、依法确定职权,认真履行义务。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建立以局级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责任制体系,确定每个岗位负责人及公务员的执法范围、权限、标准、责任。
C、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实施处罚。根据《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坚持持证上岗,履行告知义务,区别情况,熟练地运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及法律文书规范。
②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A、着力抓好公示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及相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工作。
B、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许可核准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制度。
C、健全上级对下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监察与监督制度。认真执行《
行政监察法》和《
行政复议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