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任务
1、深入普法,努力提高教育法律意识
“四·五”普法的目标是:提高教育系统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扎实开展依法治教工作,努力实现提高全体公职人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为实现依法治国奠定重要基础。教育系统普法的重点: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二是大、中、小学生。
具体目标与要求:
(1)领导干部及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要通过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学法合格证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等,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现代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四个观念,即:社会主义的人民主体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价值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至上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在熟识《
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教育的法律法规,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
(2)建立健全公务员和校长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一是将教育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考试,实行合格证书制度,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尤其是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在学习了解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熟悉掌握教育的法律法规,尤其要能准确、熟练地运用与主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个人的行为、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每个公务员每年应参加各种形式的普法学习,学习总时数不得少于40小时。
四是定期举办校长法律专题培训班,每年培训校长25-30%,“四·五”期间将100%轮训完毕。把学法用法、依法治校的能力和实绩作为各种评优及名校长申报的重要依据之一。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要安排一定的学时数用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上岗前的新教师的培训,要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份量。
(3)对大、中、小学生的普法教育,要在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主要通过开设法律常识课、专题讲座和利用政治课、思品课,社会课等途径和渠道进行,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保证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使普及面达100%。大学生参加普法学习课时数每学年不少于30学时;师范生要按规定大纲保质保量开好法律常识课;高中生(中专、职高),每学年不少于20学时;初中生、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