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检查台帐。各整顿点在整顿检查中,要对航经嘉陵江沿线的运输船舶逐船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现场检查台帐。特别是草街两个监督站要对航经草街枢纽明渠的船舶逐一进行登记备查,全面掌握过往船舶基本信息。
(三)整顿通航秩序。以通过草街明渠航段船舶为重点,整顿船舶通航秩序。督促船舶严格遵守《重庆市地方海事局嘉陵江草街航电枢纽明渠通航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明渠航道交通管制的有关规定,落实“报关”通过程序,遵章有序通行。对违章“闯关”船舶,严格依法查处,对船舶驾驶人员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制度,记满分的强制下岗培训,情节严重的扣留直至其吊销适任证书。
(四)实行“黑名单”制度。各整顿点要加强查处违章信息通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船舶,一律纳入“黑名单”:在安全检查中有重大安全隐患,被禁止离港的;6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险情的;发生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或重大污染事故并负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的;2个月内连续两次发生未按规定配齐合格的技术船员或两次超载、超员运输的。对列入“黑名单”的船舶,要全线进行通报,取消定期签证,实施航次签证。对有多艘船舶违章或发生险情、事故的船公司,通报运政部门对其实施停航或停业整顿。
草街航段是本次整顿的重点区域,人头石监督站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对下水船舶监控检查。整顿初期,由巡查工作组派员驻点人头石监督站指导开展工作。凡下水需经过草街明渠的船舶,必须停靠接受检查,证照齐全、人员配备符合规定、已按规定办理船舶签证、装载符合要求的船舶方予放行。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抓好落实。本次整顿工作是我局开展船舶“两防”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后勤保障,认真开展顿活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通过整顿真正达到规范船舶管理的目标。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本次整顿是跨区县的流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各单位要在行动上保持统一性,严格工作纪律,统一执法标准,在嘉陵江沿线形成连续的整顿工作链,不留监管空白,营造良好的整顿高压态势。各单位、各整顿点要加强协调配合,对违法逃逸船舶通报全线协查,查出船舶缺陷需在船籍港整改的应及时通报相关海事、船检机构。
(三)严格执法,落实整改。整顿期间,各整顿点要保证对辖区作业的所有船舶至少检查1-2次。对违法船舶,一律现场处理,责令其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根据违法情节采取罚款、船员违法计分、吊销或扣留证书证件等行政处罚措施,纠罚并举。对查出的未安检、签证、防污设施未落实等船舶安全缺陷,各单位应在5天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