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开展短途区间客船安全调研的通知
(渝港航发〔2007〕210号)
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局(处、所),局直属处: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和乡镇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工作,超过半数的乡镇渡口和客渡船安全状况已经得到明显改善,有效提高了农村渡运安全保障水平,让大部分地区的群众乘上了放心船、过上了平安渡。但与此同时,受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和农村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市仍存在一定数量短途区间客船,承载着服务当地群众出行的社会功能。这类船舶绝大部分尚未实行标准化改造,船舶技术安全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相对较差,安全保障水平不高,成为影响当地群众出行的不安全因素和制约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
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市短途区间客船安全现状,为政府和主管部门下一步制定管理政策和配套措施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按照市交委统一部署,现决定在全市开展短途区间客船安全调研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充分掌握全市短途区间客船安全生产状况,对现有船舶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从发展的角度提出改善船舶状况的对策和建议,为下一步制定和实施具体的改进措施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
二、调研范围
我市各水域航行的现有短途区间客船,即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除渡运船舶外的在短途区间运行的客船及客货船。
三、调研内容
(一)辖区短途区间客船生产经营状况分析(运政部门负责)
1、辖区各短途区间客船经营航线及分布情况;
2、年客运量,涉及的行政村数量;
3、客源情况、实际票价执行情况;
4、经营成本及效益情况等。
(二)辖区短途区间客船安全技术状况评价(船检部门负责)
1、船舶基本情况,包括船龄、船型等基础数据;
2、对船舶稳性、抗沉性、防撞能力和能耗等性能的技术评估;
3、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的总体评估意见。
(三)辖区短途区间客船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海事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