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员:陈晓翔、王国元、苗浩野、谷 磊、张胜鹏、罗忠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海事处,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信息联络和资料收集汇总。陆朝晖任办公室主任,工作联系人:马大为、杨明、阳斌,联系电话:89183572,89183571(传真),电子邮箱:cqghmsa@163.com。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船舶“两防”隐患排查
结合当前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各地港航(海事)和交通执法部门立即组织在辖区开展“两防”隐患排查。船检部门要组织对全市所管船舶开展专项检查,对嘉陵江片区砂石船舶进行一次附加检验,检查船舶机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运政部门组织对航运企业进行动态跟踪检查,核查企业经营资质和安全管理状况,消除安全管理漏洞;港口部门要对港口装卸设备、码头趸船锚泊设备和货物堆场等加强检查,重点油品、危化品和滚装、集装箱港口作业区,督促港口企业严格按照《
港口法》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危化品检测设施等安全防护设施配备;航道部门要立即对辖区通航水域跨、临江大桥、闸坝、取水口、过江管道、线缆等水上构筑物进行摸底排查,并对其开展通航影响评估,针对评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海事部门要加强船舶安检工作,加强辖区港区水域、重点水上工程施工作业区和砂石作业区巡航监督,严肃查处船舶违章航行。各部门要分共负责、各司其职,认真做好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二)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落实源头防控
各航运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船舶和船员的安全管理,从源头做好“两防”。航运企业一是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对所属船舶的航行安全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安全检查,加强船舶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并积极配合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要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船员考培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要求,加强对船员上船前的技能实操培训和考核,强化船员工作责任心和安全意识,确保为船舶提供足够的适任船员。整治活动期间,要认真组织船员学习《
内河避碰规则》、船舶定线制和船员值班规则等船舶航行规定和规则,特别要使船员熟悉了解本船所航水域的通航环境和相关航行规定。年底前,各航运企业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并做好专门的培训考核记录。三是要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要对体系运行情况作一次检查,查找管理薄弱点并及时整改。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则和制度为船舶提供必须的岸基支持,在船舶航行期间充分赋予船长独立决定权,发挥船长的关键作用,提高船舶航行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