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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春节暨两会期间港口码头安全生产及经营秩序稳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春节暨两会期间港口码头安全生产及经营秩序稳定工作的通知
(渝港航发〔2007〕24号)


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局(处、所)、局直属处: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春运即将开始,春运期间港口客、货流量将增大,港口码头生产任务非常繁重,而且当前正处水枯多雾季节,是码头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1月份我市又将召开人大、政协会议(以下简称“两会”)。为确保“两会”的顺利召开和让人民群众愉快地欢度节日,为进一步做好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和维护好港口码头经营秩序,落实防范事故的保障措施,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经营秩序稳定”工作方针,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港口”为工作目标,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一般事故,确保港口码头安全生产和经营秩序稳定。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认真落实我局《关于开展港口码头冬季防火安全检查的通知》(〔2006〕372号)以及我局开展的其他关于港口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节前对辖区内的港口码头进行认真检查,对辖区内的安全监管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对检查出的港口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停业。同时年末岁初,部分港口码头生产经营形式将有所改变,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新的一年的工作方案,确保“两会”和春节期间秩序稳定。我局将组织相应的工作检查组对各港口经营人的安全管理状况及各单位安全监管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于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重点

  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机构认真协调好与消防、海事、安办(局)等部门的工作关系,重点对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封闭作业与管理、到港船舶作业安全、港口码头经营场所、库场消防安全及机械作业安全、港口机械设备的检验、系泊设施的保养、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港口码头生产不稳定因素,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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