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港航发〔2006〕35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港航管理局(处、所)、局直属单位、水上执法大队:
为切实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市港口和水路运输安全稳定,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6〕29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重庆的高度出发,严格按照《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港口和水路运输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梁雄耀局长任组长,张孟川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刘治军、张小勇、杨大伦、党志胜、杨根川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陈晓翔、王国元、苗浩野、谷磊、朱永贵、王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会办公室,由陈晓翔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局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港航管理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保证上级部署和要求在辖区和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通知精神,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市港航系统成立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两会”、“两节”安全工作,切实履行职责,针对重点环节和部位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和工作措施并严格落实,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把好烟花爆竹的水路运输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