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五一”黄金周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渝港航发〔2006〕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港航管理局(处、所)、各有关企业:
2006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为确保“五一”黄金周水路旅客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安全。“五一”期间,旅客流量增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任务较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根据各自辖区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运力,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旅客运输预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并落实到位。重庆港、万州港要预留一定的储备运力,以应对客流高峰。
各单位要成立假日客运工作机构,对节日安全工作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假日旅客运输工作。节前对上线船舶进行严格的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绝不允许不适航船舶参加营运。港口客运站及各公司(自有上下客趸船)要对趸船和客运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留隐患。
二、加大客运市场的监管力度。各管理部门在节日到来之前,要对辖区内主要码头、渡口及客(渡)船进行一次安全和运政检查,对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经营人和不适航的船舶不准上线和营运,朝天门地区发航的船舶检查由市执法总队水上执法大队负责。客运码头重点做好查堵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工作。客运站要加强售票工作管理,严格按照船舶定额售票,防止超定额售票,杜绝超舱、超载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服务质量的管理。各企业要有专人负责节日期间的客运服务质量工作,严格遵守“五定”规定。旅游客船要严格执行新的三峡旅游行程,不得短斤少两,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严禁中途对游客打批发、甩客、转客、并船等行为。各景点地的港航管理部门要派员对停靠的船舶进行检查,作好进港和发航时间记录。各客运船舶要严格按照舱室等级和船票等级为旅客安排舱位,禁止无故升等、降等安排舱位。各客运企业节前要认真对船上服务设施、卧具、餐具、消毒工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保证冷、热、开水供应。“五一”期间属传染病易发季节,要确保舱室通风良好,特别要注意餐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保证旅客有一个舒适的出行环境。如有违规船舶和旅客投诉,一经查实,按《
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重庆市执法总队水上执法大队(电话63704537、89183777)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方便各方的工作联系,处理突发事件及旅客投诉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