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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一黄金周”期间港口安全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一黄金周”期间港口安全检查的通知
(渝港航发〔2006〕9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港航(港口)管理局(处、所)、局直属处、有关港口企业:

  “五一黄金周”将至,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港口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在“五一黄金周”期间旅客能够顺利过港,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谐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当前正在开展的化学危品、滚装、客运码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在节日前和节日期间对全市客运码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旅游、客运码头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特别对人流较集中的码头进行排查,不能出现漏查的情况。

  二、检查内容。主要是停靠客船的趸船及相关设施,趸船系缆、照明、消防、救生器材、上下客缆车、梯道、跳板及护栏、安全网、港口机械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完好。

  三、检查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或限期整改和整改后的复查工作,做到不留安全隐患和死角。尤其对前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落实整改措施,没有整改到位的设施设备“五一黄金周”期间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四、在节日前各地要召开一次客运码头经营企业的专门会议作好布置和动员工作,首先要求企业自查,在自查的的基础上进排查,要做到不走过场。

  五、各港口企业要加强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在码头、趸船等显要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宣传标语。利用各类有效宣传工具,提高广大旅客、船舶、港口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六、节日期间要做好旅客集中疏散工作,要做好预案,认真维护好码头秩序,做到不发生意外事故。

  七、各地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落实值班制度,事故申报制度,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旅客在港口滞留。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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