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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意见

  (十五)积极扶持专业合作组织。以农民为主体,因地制宜、多元化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多形式多途径兴办核桃专业化组织,提高农民参与核桃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核桃产业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核桃专业化合作组织实施,支持核桃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推广、科技培训、生产资料供应、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基地建设和市场营销等经营服务活动。核桃产业化合作组织开展的各种生产和经营活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和支持建立全省性、区域性的核桃产业协会。
  (十六)创新核桃产业经营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林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探索林权有偿转让方式,促进核桃规模化种植;推广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基地等经营模式,采取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二次返利等方式,建立企业与农户之间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对核桃深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以现有加工企业为依托,进行有效整合,优化配置资源,分类指导,择优扶强。
  (十七)打造专业市场和知名品牌。采取政府扶持、企业为主体的运作模式,建设一批档次高、规模大、功能全、辐射和吸引全国.的核桃专业化市场,使云南成为全国核桃产品交易、展示和价格形成中心。在核桃重点产区建设区域性核桃产品交易市场,核桃基地县要利用现有的乡镇农产品市场和集贸市场,开辟核桃交易专区,鼓励核桃企业在全国大城市建立核桃营销网络,推动核桃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核桃信息服务网络,积极采取绿色营销、文化营销、电子商务等现代市场营销手段和传媒手段,加大核桃产品宣传力度,打造云南核桃品牌,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提高云南核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创新扶持举措
  (十八)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发展核桃产业所需投资主要采取农户投工投劳、社会和企业投入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省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和整合林业产业资金等,每年筹集1.3亿元以上,支持做强做大核桃产业,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对核桃产业的投入。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从不同的环节和相关资金中积极支持发展核桃产业。对基地建设主要采取种苗补助、以奖代补、先种后补等方式给予扶持;对核桃加工龙头企业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扶持;对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采取财政补助方式给予扶持。
  (十九)创新融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匀,吸引国内外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拓宽核桃产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核桃产业发展的信贷力度。实施林权抵押贷款,推行农户联保、信用贷款、小额扶贫贷款等方式,解决抵押担保难、贷款难等问题,切实为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扶持。各级各部门要优化核桃产业发展的投资环境,在项目立项、产品认证和质量检验等方面简化程序、减免收费;认真落实各项税、保险、出口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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