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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太阳城天悦花园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太阳城天悦花园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宁价房物字[2004]048号)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天悦花园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因天悦花园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天悦花园小区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可在多层住宅0.4元(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内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与业主在购房时签订的业主公约或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收取,住宅改为办公营业用房的服务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合同约定;地面停车场小汽车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辆120元。本批复执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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