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张掖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市统计局关于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市统计局关于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发〔2008〕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市经委、市统计局关于《张掖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张掖市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和《张掖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张掖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
(张掖市统计局、张掖市经济委员会)

  为了建立统一、全面、系统的全市能耗统计指标体系,为节能考核提供基础依据,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委、省统计局关于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08〕40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张政发〔2006〕13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核算方法,以能源消费统计为主体,能源生产和流通统计为补充,建立健全能源统计调查制度。以经济普查为基础,根据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能耗特点,建立健全以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各种调查方法相结合的能源统计调查体系。
  二、工作要求
  (一)根据全市能源统计工作实际,结合能源消费总量核算过程中的主要总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二级能源统计制度。
  (二)各级政府部门、协会、能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尽快建立有关能源统计制度,做好各项能源指标统计。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能源统计业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安全、灵活、高效的能源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使用等一体化的能源统计信息系统。
  (四)各社会用能单位要从仪器仪表配置、商品检验、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三、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
  通过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反映能源消费结构,为全市和各县(区)进行能源核算提供基本数据支持,并建立分县(区)的能源消费核算制度和评估制度。
  (一)完善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库存、加工转换统计调查制度,增加可再生能源、低热值燃料、工业废料等调查目录,增加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统计指标。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