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中山文理专修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中山文理专修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宁价费[2004]230号)


南京中山文理专修学院:
  你校关于核定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租用麒麟职高学生宿舍楼作为你校学生公寓,鉴于该宿舍楼每两间宿舍设有共用厕所和盥洗间,并有太阳能热水器提供热水,每间宿舍住7-8人,配有电话、电扇等设施,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麒麟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每生每年8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包含每生每年80千瓦时电费和40吨水费,超出部分可向学生按实收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