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热电机组以及单机容量在5万千瓦时以下的非省调燃煤机组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七)自备电厂自发自用、多余上网的电量,其上网电价仍按每千瓦时0.35元执行。
二、关于销售电价
(一)为确保城市公用事业价格的稳定,公用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城市公用企业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二)为支持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县城以下(不含县城)的中小学校(不含校办企业)、幼儿园、敬老院、医院(不含院办的制药企业)的用电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三)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大中专院校及中学用电价格(不含校办企业)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四)农村综合变以下的用户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五)城乡居民用户有家庭工厂、商店等商住两用的,其用电应分表计算,并分别按生活居民照明电价和其他类电价执行。不能分表计量的,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确定一定比例,并分别按相应的电价标准执行。
(六)非、普工业及大工业用户中的生活照明用电、生产照明用电应分表计量。如暂不能分表计量的,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确定一定比例,其中生活用电按居民用电价格执行,办公用电按其他照明用电价格执行,生产照明按工业用电价格执行。
(七)化肥用电优惠电价取消戴帽电量基数后,化肥企业生产非化肥产品的,应分表计量。暂时无法分表计量的,由供、用电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其化肥用电价格按中小化肥类用电价格执行,其他产品用电按相应的工业类用电价格执行。
化肥企业使用自备电厂自发电的,不能享受电价优惠。自发自用不足,需从电网购电的,按实际购电量享受电价优惠。
三、电价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地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国家的电价政策执行,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或降低电价标准,也不得擅自在价外向用户收取未经国家和省批准的费用,如用电负荷认购费、购买用电权、电煤差价等,以维护国家电价政策的严肃性。
四、电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价格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要密切注意市场动态,加强电力价格的监测和监管,确保国家电价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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