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鑫园小区三期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二○○四年九月七日 宁价房核字[2004]22号)
南京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鑫园三期住宅商品房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计委、建委1999年4月4日批复南京三金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开发建设鑫园小区。项目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宁计投资字[1999]438号、宁建房字[99]455号)。
鑫园三期(东区)商品房总建筑面积为75610.19平方米,包括21-27幢住宅商品房及幼儿园、农贸市场,1幢配建地下停车场(库)。
二、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5470元/平方米(桉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允许你公司利用楼与楼之间区位的差异,制定环境差价,环境差价按该项目鑫园小区三期进行价格调节,价格加、减代数和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