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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亚都锦园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亚都锦园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 宁价房物字[2004]082号)


南京亚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亚都锦园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小区内小汽车地面停车位停车按每月每辆100元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临时停车按宁价房[2002]182号文件规定收取,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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